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我市毗邻的福建省多地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中秋、国庆两节将至,节日期间市民回乡探亲、外出旅行、聚餐聚会将会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高。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现就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请近14日内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或与已公布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潮返潮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镇街、村居(社区)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倡议市民就地过节、居家休假,尽量避免或减少离市、跨省旅行,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旅途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回前应主动向村居、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减少聚集活动。不提倡聚集聚会,严格控制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压减各类活动次数和规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要控制人数和时长,提倡隔位就座,使用公筷公勺。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场所,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四、强化监测预警。全市旅游景区、高铁站、汽车客运站、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民宿、餐馆、影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高铁站、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进站旅客三个“百分百”,重点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潮返潮人员排查和处置工作。酒店、宾馆、民宿等提供住宿场所要对入住旅客逐一实名登记和测温扫码,一旦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时向属地“三人小组”报告,严格按规范及时进行妥善处置。各旅游景区等要严格落实分时预约制度,控制游客瞬时流量,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诊所等要严格落实风险排查、预检分诊、购药登记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探头哨点”“预警雷达”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发现各相关场所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查处并落实整改。
五、加强健康监测。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