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疫情形势
即日起
潮州全面“开打”
18岁及以上人群
新冠病*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
(简称“第四针”)
18岁以上并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满6个月的人群在“愿接尽接”原则下,可接种新冠病*疫苗“第四针”!其中,60岁及以上、有基础性疾病、免疫力低下和感染高风险的4类人群,是优先考虑接种“第四针”的重点人群。
第四针怎么“打”?
“第四针”需与“第三针”(即第一剂次加强针)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
按国家方案要求,“第四针”优先采用异源(混打)加强免疫。目前,我市主要用于“第四针”的疫苗有4款新冠病*疫苗,包括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疫苗(CHO细胞)、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肌注式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载体疫苗(5型腺病*载体)。
具体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肌注式或吸入用康希诺腺病*载体疫苗(5型腺病*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3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疫苗(CHO细胞)+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疫苗(CHO细胞)
2剂肌注式康希诺腺病*载体疫苗(5型腺病*载体)+1剂肌注或吸入用康希诺腺病*载体疫苗(5型腺病*载体)
接种禁忌及暂缓接种情况
01
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02
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
03
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等;
04
如果确诊感染了新冠病*,康复后要间隔6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病*疫苗。
提供吸入式疫苗门诊
目前,吸入用康希诺腺病*载体疫苗(5型腺病*载体)已陆续在以下门诊开展:
1
城区:医院、医院、磷溪卫生院、医院;
饶平县:饶平县青少年宫、*冈卫生院、钱东卫生院、三饶卫生院,樟溪卫生院;
潮安区:浮洋卫生院、彩塘卫生院
全市新冠疫苗接种点一览表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
新冠病*最有效最简单的方法
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群、
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
免疫力低下人群
请尽早完成“第四针”接种
尽快提升自身对新冠病*的免疫力
减少重症和死亡的风险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编辑部
编审:洪灿阳
执行编辑:王晓丹
本期编辑:林思彤
来源:潮州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