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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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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潮州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潮州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更高起点上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

到年森林覆盖率达59.8%

《意见》提出,要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为核心,构建**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到年,运行机制顺畅的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成,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9.8%,森林蓄积量达到万立方米。

到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效果更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系统碳汇增量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山青林茂景美、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美丽潮州基本建成。

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

《意见》要求,全面建成区域和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市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抓好统筹,推进落实。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强化森林行业行*执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建立巡查制度强化森林督查

《意见》明确了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高质量开展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全面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创新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这七个主要任务。

《意见》要求,要建立林长巡查制度,强化森林督查,开展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年度检查和“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制度,严厉打击毁林毁湿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深入推进森林家园体系创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和沿海防护林体系,推进城市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明确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机制,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监测监管力度,加快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机制,提升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健全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立林业专家库,探索构建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一网统管”。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制度建设,探索“三权分置”高效运行新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为林业生态建设注入新活力;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发展绿色生态新业态。推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依法合理保障管护人员待遇,强化基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

严格督导考核落实终身追究制

为确保林长制全面落实,《意见》在工作保障方面做出了部署,将进一步强化各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林长制会议、信息通报、督察督办、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培育林业科技实体;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及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各种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意见》还明确,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机制,落实终身追究制,将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陈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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