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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招75人惠东县年公开招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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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号)、《惠东县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惠东委﹝﹞4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中小学教师到我县中小学校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二、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县公办中小学的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共75人(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A类岗位(高中教师),招聘对象范围具体包括如下:

1.全日制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且就读研究生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2.教育部直属或部省共建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本科生),且就读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B类岗位(初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范围具体包括如下:

1.全日制院校本科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且就读研究生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2.教育部直属或部省共建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本科生),且就读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行*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同时接受查分)→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面谈签约→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年3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4栋教室;

联系人:卓老师;联系。

(二)报名所需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和3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书;

5.就业推荐表;

6.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7.《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填写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有空缺相同学科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年应届毕业生,8月15日前需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五、考试安排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满分为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报考人数的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将于年3月20日(星期六)在惠东县人民*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5.应聘人员对成绩如有疑义,可于年3月20日(星期六)17:00时前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招聘考试考务小组进行查分(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4栋教室)。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备课10分钟,试讲10分钟,满分为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没按时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公布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将于年3月21日(星期日)在惠东县人民*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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