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北京中科在行动 http://m.39.net/pf/a_5972919.html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完善精准医疗保障救助机制,我市将提高困难群体医疗保险待遇,简化医保经办手续方便群众。
精准救助公正高效
统筹衔接优化服务
“潮州社保”一直在行动
困难群体
指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孤儿、重度残疾人和因突发疾病致贫返贫的本市户籍居民和持本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提高医疗保险待遇
01
将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二级及以上)、继发性高血压两个病种(含非困难群体人员)纳入门诊特定病种指定慢性病中。
实施时间:自年10月1日起
02
提高重度精神疾病(含非困难群体人员)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实施时间:自年10月1日起
03
取消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困难群体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
实施时间:自年1月1日起
04
提高困难群体普通门诊待遇(含一般诊疗费)。
实施时间:自年1月1日起
05
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体,享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困难群体同等的大病保险*策倾斜,其自年1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重新结算。
简化手续强化服务
01
1.恶性肿瘤;
2.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治疗;
3.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限肌力3级及3级以下);
4.重度精神疾病;
5.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治疗);
6.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
7.艾滋病。
以上诊断明确的病种,凭病历资料等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具体流程
1、参保人携带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到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可下载《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即“附件3”);
3、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办理,并将相关病历资料、社保卡复印件留档备查。
02
以下23个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有效期从原来的当年度有效修改为长期有效。
1.白内障(手术)
2.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
3.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限肌力3级及3级以下)
4.结核病(不含属于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
5.慢性病*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上述5个病种有效期为:自认定之日起至当年度结束。
上述设定有效期的病种,由于病情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参照首次申请手续办理延长待遇手续。
让我们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精准医疗保障救助机制,全面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我们“潮州社保”,与您一起,一直在行动!